《阅微草堂笔记&选人举债》日南坊守栅兵王十;原文与翻译
日南坊守栅兵王十,姚安公旧仆夫也。王十,是先父姚安公的一个仆人。他曾经在京师日南坊当过守栅兵。
言乾隆辛酉,夏夜坐高庙纳凉,暗中见二人坐阁下,疑为盗,静伺所往。在乾隆六年夏的一个夜里,他正在高庙前坐着乘凉,黑暗中他看见两个人在佛阁下坐着。开始他以为是盗贼,就悄悄地盯住他们,看他们到底到哪里去。
时绍兴会馆西商放债者演剧赛神,金鼓声未息。当时,一个绍兴会馆的高利贷者正出资演赛神戏,锣鼓咚咚响过不停。
一人曰:此辈殊快乐;但巧算剥削,恐造业亦深。;他听到有一个人说:你看这些人真会享乐,但这都是来自剥削和作坏事搞来的。恐怕造的孽也深了。;
一人曰:其间亦有差等。昔闻判司论此事,凡选人或需次多年,旅食匮乏;另一个却说:这中间也有差别,过去听判案官也议论过此事,凡是候选官员或者等候补缺多年,客居生活困乏,等到最后吃住都缺钱。
或赴官远地,资斧艰难,此不得已而举债。有的要到远方去赴任,连路费都短缺,这些人没有办法只得去借款。
其中苦况,不可殚陈。其中的苦衷,一言难尽。
如或乘其急迫,抑勒多端,使进退触藩,茹酸书券。此其罪与劫盗等。如果有人趁其危难,大肆勒索,使得他们进退艰难,只得忍痛写立借据,这种罪恶与劫盗是相同的。
阳律不过笞杖,阴律则当堕泥犁。按阳间法律只不过鞭打杖责,按阴间法律却要判入地狱。
至于冶荡性成,骄奢习惯,预期到官之日,可取诸百姓以偿补。遂指以称贷,肆意繁华。已经负债如山,尚复挥金似土。至于那些冶荡成性,习惯于骄奢的人,预期到任的时候,可以从百姓那里巧取钱财来偿债,于是就大胆告贷,肆意挥霍,甚至到了负债如山,仍然挥金如土。
致渐形竭蹶,日见追呼。铨授有官,逋逃无路,不得不吞声饮恨,为几上之肉,任若辈之宰割。等到有一天,他们的资财渐渐变少,每天被人逼着还债,因为已经被授与了官职,逃也逃不了。不得不吞声饮恨,成为别人案板上的肉,任人宰割。
积数既多,取偿难必。故先求重息,以冀得失之相当。他所欠的越多,偿还起来就更难,所以只得先重重地搜刮百姓的来补充他失去的。
在彼为势所必然,在此为事由自取。这样在高利贷者那里势所必然,对于借贷者来说是咎由自取。
阳官科断,虽有明条,鬼神固不甚责之也。;阴间官员断案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,鬼神却不怎么责备他们。;
王闻是语,疑不类生人。俄歌吹已停,二人并起,不待启钥,已过栅门,王十听到这番话,觉得这两个人不像活人,歌舞一会儿就停了,只见二人起了身,不等开锁,他们已经越过栅栏离去了。
旋闻道路喧传,酒阑客散,有一人中暑暴卒。乃知二人为追摄之鬼也。不久后听到路上传来喧闹声,说有个人中暑暴死了。这时候,王十才知道这两个人是追摄魂灵的鬼。